科研收入开票流程
一、新项目首次开票
(一)微信扫码(见下图)填写开票信息并提交。

(二)携带科技处审批的预借票据申请表、科研经费入账单、经费预算表、项目合同来财务处724-B现场办理开票。
(三)开票后,微信扫开票系统生成二维码进行发票下载(不同于上方二维码)。
二、项目再开票
无需扫二维码填写开票信息,只需携带科技处审批的预借票据申请表、科研入账单即可,并告知上一次开票大致时间。
三、发票冲红重开
需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包括发票信息、重开原因、对方未入账承诺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项目负责人签字,科技处审核签字盖章后交财务处办理重开发票。
四、其他要点
(一)原则上要求先进款再开票或当月开票当月进款
(二)若当月开票未来款,需填写科研项目收入开票计税单据(由财务处在开票时提供),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开票前,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与对方沟通好对票据的要求,尽量避免发票冲红重开。
(四)开票时,需填写科研项目收入计税单(可在财务处网站表格下载专区下载),用于项目代扣增值税及附税和印花税,由经办人、验收人、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赵娟
联系电话:23085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