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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说明

2024年12月12日 10:31  点击:[]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当月个税=(累计收入-累计五险一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缴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税前工资收入-累计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减除费用

累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月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纳税额

累计减除费用=员工当年在职月数×5000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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