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法规制度  业务流程  通知公告  党建天地  表格下载  信息公开 
 
 国家制度 
 地方制度 
 学校制度 
 科研制度 
 
  国家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法规制度>>国家制度>>正文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2019年04月12日 14:25  点击:[]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8〕19号

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高等学校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1.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2.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财政部

2018年8月14日

关闭

版权所有: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