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转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的通知
津教委后函〔2017〕147号
市教委转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的
通知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直属学校,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办学单位,天铁集团教委:
现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的通知(津公积金中心发〔2017〕114号)抓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的通知(津公积金中心发〔2017〕114号)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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