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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所属预算单位试行电子商城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教委财〔2016〕13号]

2018年04月13日 09:58  点击:[]

各高校、各直属事业单位、医科院校附属医院、市教委机关:

日前,市财政局印发了《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试行电子商城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6〕15号)(见附件1),电子商城采购平台将于2016年7月1日起试运行,各高校、各直属事业单位、医科院校附属医院、市教委机关(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文件执行。现根据我委所属预算单位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采购项目必须纳入电子商城采购

电子商城采购交易过程公开透明、交易手续方便快捷,对各单位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通过电子商城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登录电子商城采购平台账号为各单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登录账号。

二、电子商城采购方式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

电子商城采购方式属于政府采购的一种形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采购。通过电子商城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时,要在"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上备案采购计划。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后,根据采购需求在电子商城内自主选择商品实施采购,并依据实际成交结果与电商签订采购合同,同时做好合同备案和公告。

三、高校及附属医院可以开设电商平台子账户

为了提高高校及附属医院采购效率,各高校及附属医院按照审慎的原则,经批准可以对学校及附属医院所属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学院或部门,在"电子商城"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时,可以开设电商平台子账户。各高校开设电商平台子账户时,应向市教委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文件、承诺书,见附件2),经市教委初核后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开通。附属医院如需开设电商平台子账户,应先报上级主管院校审批。

四、各单位应加强电商平台采购内控管理

所有单位通过电商平台账户或子账户的采购行为,均可代表本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本单位承担。各高校及附属医院应明确电子商城采购平台归口管理部门,并针对电子商城采购方式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开设电商平台子账户后,必须责成专人对子账户使用情况进行管理。除高校及附属医院以外的其他预算单位不得开设电商平台子账户,电子商城采购必须由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和操作。同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资产及办公耗材的入库、保管、领用制度。

各单位在电子商城采购活动中遇到有关问题,要及时向市教委和有关部门反馈。

附件1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试行电子商城采购

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财采〔2016〕15号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服务采购人,提高采购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财政部门为各预算单位搭建了电子商城采购平台,为部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品目内的项目拓宽采购渠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办公设备:台式计算机(含台式一体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传真机、显示设备(指计算机显示器)、投影仪(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打印设备(指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票据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指激光多功能一体机、喷墨多功能一体机)。

(二)电器设备:空调机(指分体壁挂式、分体柜式等民用空调)、电视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高压钠灯、镇流器(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三)厨卫用品:便器、水嘴。

二、采购额度标准

上述项目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或电子商城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采购人选择电子商城采购方式实施采购,货物单价超过5万元的,可以按实际价格采购,每次只能采购一台。

三、电子商城采购方法

各预算单位备案采购计划后,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tjgpc.gov.cn)电子商城采购入口,按照采购需求在电子商城内自主选择商品实施采购,根据实际成交结果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进行合同备案和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各预算单位采购电子商城内同类产品,每月不得超过2次。同一采购计划应一次执行,严禁将采购计划化整为零。

(二)有关电子商城基本信息、服务条款、送货及付款方式等,可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tjgpc.gov.cn)查询。

(三)电子商城采购平台自2016年7月1日起试运行。试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4538289)。

2016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天津XX大学(学院)关于开通电商平台

子账户的申请

 

市教委: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的开通,恰好满足了我校及各二级学院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采购需求。但由于我校二级学院较多,很多品目采购工作由二级学院直接管理并负责,为便于操作,我校特申请开通附件所列二级学院电商平台子账户。此账户仅限于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使用,且仅限于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所有二级学院可独立代表我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我校承担。

妥否,请审核。

 

附件:二级学院电商平台子账户名单

天津XX大学(学院)

XXXXXXXX

 

承 诺 书

 

市教委: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申请开通二级学院电商平台子账户,为此我校承诺如下:

一、我校将完善对申请开通电商平台子账户的二级学院的内部授权工作,保证各二级学院网上采购行为和对外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获取我校的明确授权,合法有效;

二、我校将加强二级学院采购监管工作,对二级学院使用电商平台子账户的各项采购工作进行严格监督,我校保证在此期间各二级学院使用上述账户进行的采购行为,均代表我校,其法律后果及责任由我校承担;

三、如出现二级学院违法、违规使用电商平台子账户,或二级学院未经我校授权而私自、越权使用上述账户进行采购的,一切经济、行政责任均由该二级学院及我校承担。

 

天津XX大学(学院)

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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