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天津城建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天城大政[2016]116号文件要求,现对2018年校内预算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间预算调整
各单位、部门根据预算实际情况需要进行项目内预算调整的,应提供详细的说明并填报附表1,但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原则上不允许调整。
二、预算申请交回
因工作任务终止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项目,各学院、部门可申请交回学校,学校将资金收回后统筹安排使用,应提供详细的说明并填报附表1。
三、预算调增
1、追加预算。年初预算不足需要追加预算且不能通过项目间预算调增的,应提供详细的说明并填报附表2。
2、新增预算。年初未进行预算安排的项目,目前确需要新增预算的,应提供详细的说明并填报附表3与附表4(分项目填列)。
四、工作安排
2018年9月27日之前,各单位、部门将相关资料需经分管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财务处726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处邮箱cjcw@tcu.edu.cn如果未按时报送,则视为无预算调整事项。另外,此次调整不包括市财政已批复的专项项目。
财务处将汇总各单位、部门上报的预算调整事项,提交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将预算调整决定明细批复各单位、部门。
联系人:庞琦 联系电话:23085029
附表1:《天津城建大学2018年预算项目间调整及交
回资金情况表》
附表2:《天津城建大学追加预算审批表》
附表3:《天津城建大学新增预算审批表》
附表4:《天津城建大学项目立项审批表》
财务处
2018年9月21日